瀏覽數量: 813 作者: 本站編輯 發布時間: 2024-12-02 來源: 廣東平遠縣發展和改革局
10月22日,廣東(dong)平(ping)遠縣(xian)發展(zhan)和改革局就《平(ping)遠縣(xian)分布式光伏建(jian)設管理指引》(征(zheng)求意見稿(gao))公(gong)開征(zheng)求意見。
文件指出,分布式適用范圍:
一、利用合法、安全的既有建(構)筑物屋頂安裝光伏發電系統;
二、利用園區外具有開發條件的各類工商企業建設用地配套建設光伏發電系統;
三、利用既有公共機構、設施已批國有建設用地范圍內地面加裝光伏發電系統;
四、在符合國家用地政策前提下,利用農村村內道路及其他集體公共設施配套建設光伏發電項目;
五、鼓勵支持新(xin)建(jian)廠房、公共(gong)機構設施(shi)同步規劃設計建(jian)設光伏發電項目。
文件明確,以下范圍嚴禁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一、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屋頂(含既有違法違章建(構)筑物、已批建設用地未按程序依法依規辦理規劃許可等報建手續在空地上新建建(構)筑物);
二、建設用地紅線范圍外地面(含坑塘水面);
三、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建筑、風景名勝區、客家特色民居風貌管控區等特定區域的建筑物,以及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嚴禁建設光伏的其他場所;
四、主體已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隱患的建筑物,以及自建房排查整治鑒定等級為D級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C級房屋;
五、納入縣級各類客家特色民居改造提升獎補范疇并已驗收的房屋,暫不鋪設屋頂光伏;
六(liu)、在明(ming)文規定河道管(guan)理(li)范圍內禁止(zhi)建設(she)妨礙(ai)行(xing)洪(hong)的光伏建筑(zhu)物。
值得注意的是,結合平遠實際對以下三種類型房屋建設光伏作以下要求:
一、屋頂為坡屋面結構的建筑物,由于坡屋面屋頂承重能力差,單側加建光伏后影響房屋安全性,且光伏建設與原民居風貌難以協調,原則上不建議安裝光伏。確需建設光伏,光伏組件需與瓦面平行順坡安裝,光伏組件不得超過該屋面的最高點和邊沿,光伏組件方陣表面與坡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得超過0.3米。
二、平屋面屋頂建有樓梯間的房屋,樓梯間上方屋頂應采取平鋪方式鋪設光伏,光伏鋪設高度不應超過0.3米。如需借助安裝光伏解決原房屋天面漏水問題,樓梯間(樓梯間高度不超2.7米的)上方屋頂光伏組件可與平臺屋面光伏組件相連,最高點與平臺屋面垂直距離不得超過3米。超過3米的按加層建設管理,由業主按加層建設報批程序向相關部門遞交報批材料并獲準后實施。
三、層半式建筑的次高層平屋面,可采取平鋪(pu)(pu)或多排(pai)列(lie)(lie)陣方式鋪(pu)(pu)設光(guang)伏,光(guang)伏組件(jian)至(zhi)高點與次高層(ceng)(ceng)平屋面(mian)垂(chui)(chui)直距(ju)離不得超過(guo)3米(mi)。至(zhi)高層(ceng)(ceng)平屋面(mian)可采取平鋪(pu)(pu)或多排(pai)列(lie)(lie)陣方式鋪(pu)(pu)設光(guang)伏,光(guang)伏組件(jian)至(zhi)高點與至(zhi)高層(ceng)(ceng)平屋面(mian)垂(chui)(chui)直距(ju)離不得超過(guo)1米(mi);次高層(ceng)(ceng)屋頂光(guang)伏組件(jian)最高點與平臺(tai)屋面(mian)垂(chui)(chui)直距(ju)離不得超過(guo)3米(mi)。超過(guo)3米(mi)的按(an)(an)加層(ceng)(ceng)建設管(guan)理,由業主按(an)(an)加層(ceng)(ceng)建設報(bao)(bao)批程(cheng)序向相(xiang)關部門遞交(jiao)報(bao)(bao)批材(cai)料并獲準后實施。